各县区政府(管委会)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今年第10号台风(热带风暴级),29日14时中心位于我市南偏西方向约610公里的海面上(116.6°E,18.2°N);预计,其将缓慢向东偏北方向移动,趋向台湾海峡。9号台风“纳沙”(台风级)中心位于我市东偏南约630公里的洋面上(122.8°E,23.4°N)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;预计其将以20公里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,强度加强,29日傍晚前后登陆台湾中南部沿海地区,30日凌晨到上午在福建中南部沿海地区再次登陆。
预计,受第9号台风“纳沙”和第10号台风的影响,30到31日我市有明显风雨过程。
根据《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7月29日16时起启动气象灾害(台风)Ⅳ级应急响应。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,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,做好防台风工作。
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
2017年7月29日16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