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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气象灾害(台风)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字体【 】  日期:2017-6-11  发布人:洪禧  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[ 关 闭 ]
各县区政府(管委会)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     今年第2号台风“苗柏”19时其中心位于北纬17.7度,东经116.4度,即距离我市偏南方约660公里的南海中东部面上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(18米/秒),最低气压1000百帕。
     预计,“苗柏”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北方向移动,强度逐渐加强,趋向我省中东部沿海,最大可能将于12日傍晚到半夜在惠东到汕头一带沿海登陆并明显影响我市。
     根据《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规定,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6月11日20时起启动气象灾害(台风)Ⅲ级应急响应。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,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响应,做好防台风工作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潮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
2017年6月11日20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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